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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心」是極為麻煩和危險的一項人格特質,幸好我媽從小沒生偏財運給我,導至我對所謂「你中獎了!」這類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興趣缺缺,否則現在應該已經窮困潦倒了吧!

 

話說全天下的詐騙集團都很厲害,我才來英國不到三個月,Email信箱裡就已經出現英國當地機構所發出的通知,說我中了100 millions英鎊,通知我即刻前往領取。

 

第一、100 millions英鎊是天文數字,我很確信自己此生與此天文數字無緣。

第二、我既沒買任何當地的樂透彩券,人家沒事幹嘛把獎金送給沒買彩券的人,用膝蓋想也知道是不可能的事。

第三、我是個極懶的人,在異鄉領取如此龐大金額的獎金應該會有隨之而來的麻煩手續和繳稅等和政府打交道的事,想到這些,心裡的貪念便如陽痿般消弭於無形。且如果第一和第二成立的話,這若不是騙局就是純Promotion,我幹嘛沒事隨人家起舞。

 

於是看一看(我還真的隨它指示的步驟前往該網站看看人家葫蘆裡賣什麼藥),發現只是樂透公司的噱頭後就再也不理會了,任憑他再寄多少看起來很吸引人的通知也不為所動。(我真是個冷靜又理性的人啊!)

 

不過室友秋就完全陷入陷阱了。

 

幾天之後的晚上,秋來敲我房門,神秘兮兮地問我相不相信「Lucky」這回事,我說相信,她便像做賊一樣叫我去她房間。到她房間後,原來她也收到類似「Congratulations!You won 100 millions」的信件,我一看就跟她說這來鬧的,她很固執(她真的是一個很堅持己見的人!)【註】地說:「But I believe some people are lucky」,一付不認同我的樣子。我想說,好吧!反正人因夢想而偉大,就讓她做做開心的夢好了。

 

不過我個人是不想把時間浪費在這種騙局或廣告上,所以一直想回房間睡大頭覺,可是秋真的很堅持,一定要我坐在她旁邊陪她Run完一圈,後來證明她根本沒贏什麼大獎,才心不甘情不願地放我回房間。

 

不過真正精采的是接下來的事。前二天晚上秋又來敲我房門,問我還記不記得那天晚上的事,我說記得,她就很得意地說:「妳錯了,那不是騙局,他們今天打電話給我了。」

 

我壓根兒不相信中獎會是真的,於是「喔~?」了一聲就不想說話。原來當天下午一個男人打電話給她,跟她說了一大堆妳真是個幸運的女孩之類的屁話,把秋搞得心花怒放(這些少女們怎麼會這麼好騙啊?)然後跟秋說,他們是一個什麼機構,採會員制的,要玩樂透前要先加入會員,加入會員每個人要44英鎊(天知道後面還要繳多少錢)。

 

聽到這裡我已經凍未條了,要先繳錢的還會是什麼好事嗎?尤其秋很天真無邪,因為聽不太懂對方在說什麼,因此在電話中一直跟對方說:「Sorry, my English listening skill is not good, I don’t exactly know what you mean.」(她很愛用exactly這個字)如果我是對方,聽到秋說自己英文不好,說什麼也不會放過這個搞不清楚狀況又顯然躍躍欲試的外國人。

 

由於我真的凍未條了,所以又打斷秋,再次重申我認為秋沒有贏任何樂透獎金。秋不相信我,於是我問她:「妳來英國後有花任何一毛錢去買樂透嗎?」秋:「No」我又問她:「妳的國家會把樂透獎金頒給沒有參加的人嗎?」秋:「No」,她終於稍微有點動搖了,但仍奮力一搏地辯稱:「但他們不是騙人的,因為他們有說要寄一份書面資料給我,我看過後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加入會員。」

 

我不置可否,秋又繼續說:「所以我把我的銀行帳號給他們了。」

 

我一聽整個人從椅子上跌下來,我說:「什麼?妳把妳的銀行帳號給他們了?」秋一付我很奇怪的樣子說:「只是銀行帳號而已,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而且我還沒決定要加入會員,他們也不能從我銀行裡拿錢啊!」

 

我真是一整個無語無蒼天了,同時也有點生氣,搞不懂她到底在想什麼。

 

秋來自越南南部一個純樸的鄉下地方(她說那裡很多女生嫁到台灣去……,/_\降大家應該知道有多鄉下了吧),她其實是一個純樸又善良的人,但老實說,也是個無知又天真的人。無知不是指她笨或什麼,人家好歹也在英國念碩士,而是她一整個腦袋的封閉思想,但偏偏又自以為是,就連同樣來自越南的室友關也受不了她。

 

她的堅持己見到後來都證明自己是錯的,但她還是非常相信自己的感覺。像這次她堅決相信自己中了英國樂透,任憑我怎麼說,她都用一句:「But I believe myself, some people depend on their feeling, I am this kind of person. I believe my feeling, and I always do things depend on my feeling.」我被她氣到首次說了重話:「有些事情妳不能只憑感覺決定,妳應該用妳的知識去判斷事情的真假,而不只是相信自己的感覺。」尤其這種事關重大的事情。她把所有的錢都放在同一個帳戶,但卻輕易把這唯一的帳戶透露給陌生人,我們的學費和住宿費都還沒付清,未來九個月還要在英國生活,她的錢萬一被捲走了怎麼辦?

 

可能說了重話有效吧!秋說她要回房間想想。

 

隔天一大早,秋又來敲我房門,說她後悔了,因為昨晚回房間後,發現她有幾個越南同鄉也遇到這樣的狀況,也把帳號給對方了(這些人到底在想什麼啊?)不過不知發生了什麼事,大家都後悔了,她也後悔了。所以,她要去銀行申請改帳號或重新申請新帳戶

 

噹啷~~~!真是個天大的「好」消息啊!

 

我真的很感激我老目沒生「貪心」給我,這不知省下多少麻煩。要知道,身為國際學生可不比本地人想開戶就開戶,首先要去找學校出具證明,經銀行確認過後才會讓該生開戶。說來簡單,不過在凡事複雜化的英國,這道程序是這樣的:

  1. 向學校拿「申請單」填寫。
  2. 填寫完「申請單」後交回學校。
  3. 等待學校開立證明信件。
  4. 收到通知或數天後前往領取證明文件。
  5. 拿到證明後,備妥其它所需文件前往銀行申請。
  6. 申請後數天(或數週),前往郵局領取提款卡等資料(不過由於英國體系效率不彰,連銀行人員也不敢保證他們多久可以把東西寄出,所以我們必須三天二頭跑去郵局問:「有沒有我的信件啊?」)。
  7. 回家確認無誤後,帶著提款卡前往銀行開卡(或上網、或致電)。

 

對我這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人而言,這種事開學時搞過一次就夠了,第二次可是會翻臉的,結果秋要再來搞一次。

 

故事尚未結束。由於對洋人而言很重要的聖誕節就要來臨了,很多英國人早就無心工作或休假去了。可憐的秋隔天去了銀行後,銀-行-沒-開-門-。她搞不清楚銀行是休假了還怎樣,整個人開始憂愁了起來,對於自己把帳號曝露給陌生人的行為後悔不已。只能說,做人還是務實一點,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通常都不是什麼好貨呀!

 

 

 

【註】秋堅持己見的事蹟不勝可數。一次她要在圖書館預約一本書,先查詢書籍資料,資料顯示該書「Not On Loan」,她說她就是要借這本。我驚訝地說,可是這本書「Not On Loan」啊!怕她聽不懂,我還解釋「Not On Loan」的意思就是不能外借,妳可以在館內看,但不能借出去。她不相信,我說,人家寫了「Not On Loan」就是「Not On Loan」啊!但她堅持:「但系統顯示書籍位置在圖書區,如果是Not On Loan的書,它書籍位置的欄位就會顯示Not On Loan了。」我說:「書籍位置顯示在圖書區只是告訴妳那本書在哪裡,不是說放在那區的書都可以外借的。」任憑我怎麼說,她就是不相信。後來到了圖書館,去問了櫃台人員,果然「Not On Loan」表示不可外借。她悻悻然離開,看出來我有點不高興又興災樂禍,就很激動地說:「不是這樣的!我跟妳說我真的借過Not On Loan的書!而且是借回我房間!」

我已經不想多說了,只跟她說,那頂多表示有人為疏失罷了,不然規定就是規定,不可外借就是不可外借,不可能因為妳要借,Not On Loan的書就突然變成On Loan了。

 

我實在搞不懂,為什麼那麼多人明明是錯的,卻還能夠如此理直氣壯地堅持己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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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明老公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