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二天趁著氣虛體弱,哪裡都去不了,在家看了阿曼達強力推薦的二部電影《愛在黎明破曉時》(Before Sunrise)及《愛在日落巴黎時》(Before Sunset)。二部經典愛情片,前者是1995年的片子,後者是2004年的片子。

 

《愛在黎明破曉時》敘述一個美國青年到歐洲,在火車上巧遇一個法國女孩,二人一見鍾情,但男孩隔天清早就要搭飛機回美國,女孩也必須返回法國,但男孩說服了女孩跟他在深夜的歐洲街頭共度第一晚也是最後一晚。原本二人很灑脫地說好不留連絡方式也不再見面,但分別時卻因強烈的愛與不捨而在火車月台上匆匆約定六個月後,在相同的月台見面。

 

十年後(沒錯,二人六個月後並沒見到面),成為作家的男孩為了宣傳新書來到巴黎,女孩從報上得知消息,便到新書發表會上與男孩「相遇」。但這一次,男孩返回美國的飛機就在幾個小時之後的日落之時,二人擁有的時間甚至比十年前更短。顯然並未忘懷彼此的二人趕在日落之前漫步在巴黎街頭,交換十年來的生活訊息,也吐露從來沒有忘記過對方的愛意……。

Sunrise_01.jpg  

 Before Sunrise,日出之前。《愛在黎明破曉時》,1995。很美、煥發著初露般光采的年輕男女。

before sunset1.jpg 

Before Sunset,日落之前。《愛在日落巴黎時》,2004。十年後,臉上刻劃了幾道痕跡的男孩以同樣專注的眼神看著當年有著像玫瑰花瓣般臉頰的女孩。

 

這二部愛情小品,同樣的故事、同樣的角色,由同樣的男女主角演出,與劇情相符的,是電影拍攝時間確確實實地間隔了十年。1995年,趕在日出之前的愛,和2004年,趕在日落之前的愛,同樣的一份愛,同樣的太陽底下,卻是貨真價實的十年時光流轉。歲月在男女主角臉上都留下了痕跡,現實讓十年前陽光般燦爛的少男少女成了臉上多了幾道痕跡、心裡多了幾道傷口和積鬱的男人和女人。

 

唉!年輕最大的好處就是對未來可以有很多美好的想像,要多美好有多美好,反正多的是時間。但當男人和女人不再年輕,現實生活中有了包袱(已婚有了小孩的男主角),未來,或者說,愛情,還能多美麗?

 

人生有多少個十年?23歲時的偶遇,即便十年後,二人也不過33歲;但33歲的偶遇,下一個十年卻已然是更激不起火花的43歲,日落之前的愛情,只是近黃昏啊!

 

20歲時寫過一道題目〈十年後,我會在哪裡?〉記得當時自己交了一幅圖出去,圖中以台灣的出發點,向世界拉出了好幾條線,其中一條是在第三世界的某個國家從事人道救援工作。十年後,偶然在家中翻到這幅圖,這才發現,現實原來如此經不起檢驗。

 

又,想起2002年在多倫多的夏天,那個帶給自己初戀感覺的日本男生。各自回國後,沒想過這輩子會再有交集,誰曉得幾年後,他突如其來地出現,卻又突如其來的消失。突如其來卻不美好的出現,佐以令人失笑像鬧劇般的幾封信件和簡訊,倒不如不要出現來得保有記憶中的美麗回憶,這時,突如其來的消失反而為這齣不美好的鬧劇劃下美好的句點。有些回憶還是封藏在心底深處才好,我不想看到記憶中,說到要去北極看極光時眼睛會發亮的少年,變成人生以獲利和追逐女人為目的的男人。

 

所以,十年後,你想遇到誰?

十年前,我希望再遇到的那個人,現在已經不想遇到了;十年前,想像過相遇的畫面,但那畫面已經不可能發生,最美的,是十年前的片刻。

十年後,我不想遇到任何錯過的曾經。十年後的我,或許比現在富有、或許比現在擁有更多,但卻不可能比現在更美麗,不可能比現在更年輕,不可能比現在更快樂;或許我變成另一個人,或許我有了更美好的人生,但不管變成什麼樣,如果十年後,我還想著十年前的誰,那表示十年後的我過得並不好。如果可以選擇,我寧可擁有更好更快樂的十年後,而不是遺憾著錯過了十年前的那個誰,或者是期待著再次遇到十年前的某個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無明老公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