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來自台灣的Y最近飽受初戀男友之擾,原因是當初不聲不響狠心劈腿拋棄她的初戀男友,最近幾個月來無所不用其極地試圖追回她,讓她好不容易平靜的心再起波瀾,今天下午更因為收到男友的一封信而狠狠地大哭了一場。

 

Y是個漂亮的雙魚座女生(誰來告訴我到底有哪個雙魚座女生是不漂亮的啊~)跟初戀男友是青梅竹馬,二個人從小學三年級就同班,直到上了高中或大學時才開始交往。交往了幾年,感情一直很好,二人出社會後,Y有一陣子到大陸工作,回台灣後,發現男友彷彿人間蒸發了似地怎麼也找不到,直到Y從男友MSN上的暱稱和PO上網的照片,才發現男友早已劈腿另結新歡。

 

Y說,從小一起長大的男友是這個世界上最了解她的人;男友分手的方法,也是算準了依照她的個性,這樣的分手她是不可能去哭鬧或逼問的。依照Y的個性,事實(照片)已經擺在眼前,男友更是已經人間蒸發,這樣的答案再清楚不過了,似乎沒什麼必要再追問。這樣的分手對男方而言,是完全乾淨俐落且不花時間不花腦筋,真的就像大家形容的:「像換衣服一樣快又簡單。」

 

Y這幾個月一直覺得很苦惱,因為初戀男友是這個世界上最了解她的人,「分手」時(這根本算不上「分手」吧!)是用最了解她的方式分手;如今想追回她,用的手段也是每一個都正好「搔到癢處」,讓Y難以招架。我忍不住說,這個男人真是個高手啊!Y替他辯解,說他們在一起這麼多年了,在一起時,男友根本不是這樣的人啊!

 

我很想走上前搖晃Y的肩膀跟她說:「人是會變的,當初這樣不代表永遠是這樣。」銳寶貝都被求刑九年九個月了,他爸媽還是堅持銳寶貝「不是大家想像的那麼壞。」所以,是其它受害學生有問題囉?(攤手~)離題了,總之,人總是隨著時間和環境不停改變,我相信二個人在熱戀時,沒有誰會想要在未來傷害誰,但問題是,事情就是發生了。

 

Y問我們的意見。我先問Y還愛不愛她,如果不愛了,其實我們今天根本不用浪費時間討論這個話題。如果還愛,事情就更簡單了,要嘛原諒,要嘛不原諒。

感情其實是這個世界上最單純、卻也最複雜的事。單純是因為它假裝不來,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沒什麼模擬兩可的模糊地帶;最複雜的,是因為外在有太多太多的因素去影響我們決定到底「要不要」愛。

如果Y有勇氣,如果Y還愛,那就什麼外在因素都不要管,決定愛了就愛到底,原諒了就別再追究過去,二個人重新開始,回到最單純的愛的感覺。

 

但是,萬一男友再犯呢? 

~本人是個相信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的人。不過本人正好也認為,感情沒有絕對的是非對錯,二人感情生變,甚至有一方劈腿,不一定都是出軌那方的錯。畢竟感情是要靠雙方維繫,受害者就算沒有錯,談戀愛畢竟不像買保險,繳了保費就有保障,更何況保險公司是全世界都知道就算出了事也不一定會理賠的,遇到了只能自認倒楣,更何況是愛情?

 

對於感情我一向很愛引用柏拉圖在《饗宴》(Symposium)裡的名言:「男人和女人不過是原來的一個整體分開來的兩半,因為宙斯將它們拆開,他們才不得不去找回失去的另一半,以得回一個純粹的整體。」(關於這個本人正好有一篇討論的文章,前幾天才被一個不認識字的大陸同胞批評到臭頭。)

 

我一向覺得,在三角關係中,先採取行動的人要負比較多的責任。劈腿的人不是不能原諒,劈腿也不是該當死罪的惡行,問題是:劈腿後,他怎麼「處理」?

「處理」,不是把哭倒在地上泣問「你為什麼要劈腿?你為什麼要背叛我?」的棄婦扶起來。劈腿就是劈腿了,他要嘛不愛妳,要嘛更愛她,沒什麼好問的,感情就是很簡單的愛或不愛而已。「處理」是指:「他要怎麼收拾善後?」

 

Y的例子來說,她的初戀男友在劈腿後有很多方法可以讓傷害降到最低,他可以很老實地跟她說:「對不起,我愛上別人了。」或者,迂迴的說:「我們的差距越來越大了,似乎已經不適合在一起了。」總之,他既然有種偷吃、既然有種傷害這個當初自己深愛過的人,那他就該有種面對她的眼淚和自己的卑劣。

但他的做法,是憑藉著自己對昔日愛人的了解,以人間蒸發這種對自己最方便,但卻傷Y最徹底的方法宣告分手,然後,跟當初的第三者玩完了後,再回頭以自己對昔日愛人的了解,試圖死纏爛打地追回當初棄如敝屣的昔日愛人。這個男人,太不尊重女人了。

 

Y說,男友是這個世界上最了解她的人,而她又是一個很容易因為覺得對方了解自己、跟自己有共鳴而陷入情網的人。只是,最了解妳的人,不一定是最愛妳的人;最了解妳的人,不一定不會傷害妳;但明明最了解妳,卻以傷妳最深的方法傷害妳,這個男人實在不值得投贊成票。我們一直勸她,妳還年輕,長得又漂亮,或許這個世界上再也找不到比初戀男友更了解她的人,但不一定找不到比初戀男友更愛她和珍惜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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