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社會充滿了對各種角色各種情境的歧視,今天想說的是對女性工作者的歧視。

女性長期在歷史中被視為男性的附屬品,主要的身份通常是「先生的老婆」、「父親的女兒」、「孩子的媽媽」,即便看似兩性平等的現代,事實上仍充斥著不平等甚或直接的歧視,例如日商公司的女性員工每天早上必須為男性員工泡茶和擦桌子(當然這是日本傳統價值觀在現代商業社會的體現和延續,現在的日商還有沒有我不知道,但至少在不久的十多年前的台灣日商仍然存在這個現象)、女性即便與男性一樣受過良好/高等教育,在企業中從事的依舊多為非核心或非決策性質的工作(或說即便表現比男性優異,亦難衝破性別限制,得到核心或決策性質的位階)、或是最直接的男女同工不同酬等等不平等且不合理的狀況。

 

主事者(不管是主管或是出錢的大老闆或是整體企業/社會風氣)當然有很好也頗為合理的理由做出這樣的選擇(這是另一個主題,改天有空再說),站在他們的立場,只要不去考慮公平與合理,只求最快速有效的結果,在企業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這確實是一個非常方便和省事的作為,但卻非常粗暴。

 

然而,在現今的社會結構下,勞動就業市場顯然傾向資方,所有為人打工的受薪階級,在「但求無愧我心」(意思是該做好的事情還是要做好)的前提下,一定要懂得為自己的職涯和人生著想,尤其是女生。

 

近期面試了二位極為優秀的女孩子。

 

A君學設計,國立大學畢業後到設計公司工作了二年多,為了追求更高的視野,便辭去工作到德國去,從學習語言到申請學校、完成學業並取得學位,前前後後花了五年多的時間。後來回到台灣,工作了一段時間,因為結了婚,先生要出國深造,於是便辭掉工作,陪先生到歐洲待了一段時間。

 

B君學法律,是一路順遂的優秀女生,北一女畢業後,聽從父母的意見選填了台大法律系,畢業後,依照父母的期望,花了四年的時間準備律師和司法官考試卻一直沒有考上。雖然學的是法律,但卻始終無法忘情於文學,於是在不違背父母的期待和內心深處對於文學追求的渴望下,她退而求其次,假借出國念書之名行文學追求之實,花了一年多補習英文,然後到國外念了個法學碩士回來(是說優秀的人就是優秀,念什麼都念得來)。想當然爾,頂著這麼漂亮的學歷是不可能找不到工作的,只是我忘不了她提到文學時,瞬間飛揚了起來的神采,以及提到法律本業時,又瞬間黯淡下來了的神色。

 

 

提這二個例子,是因為這二位優秀的女性最後都沒有被錄取。雖然我一點都不擔心她們找不到工作,因為她們實在太優秀了,在這個社會上,真正優秀的人是不用怕無用武之地的(在正常情況下)。但我也知道,她們其實也已經面試了不少公司,但是都沒有得到正面的回應。

 

別間公司打槍的理由我不知道,但敝公司打槍的理由是穩定性考量。高層們擔心A君既然可以為了老公放棄工作到歐洲,那會不會有一天,老公被外派或幹嘛的,她又會為了老公辭去工作?或者如果她懷孕了要去生小孩,生完小孩要請產假、請完產假又要請育嬰留停假,那我們投入在她身上的資源怎麼辦?而B君,雖然頂著名校頭銜,但從頭到尾都是出自家人意見,那會不會有一天,家人叫她離職她就離職,又或者有一天,她內心的文學魂復甦,她會不會突然拋下一切就到世界哪個角落追尋自己的文學夢,那我們投入在她身上的資源怎麼辦?

 

看出來了嗎?資方想得和你不一樣。

 

在一般人看來,她們追尋的是更高更好的理想,她們尋求的是滿足家人對自己的期待,何罪之有?怎麼會因此而跟一個好工作失之交臂呢?

 

因為她們缺乏自主性,即便受了高等教育、出過國喝過洋墨水,但在面臨選擇時,她們會選擇妥協或退讓,不管是自願或被動,不管是陪老公到歐洲或為了父母到美國。

 

資方想的是,既然妳在這個階段這樣選擇,那麼終究有一天,妳會走入家庭、妳會生兒育女、妳會以家庭為重,那我投入在妳身上的資源怎麼辦?到時候工作誰來做?與其到時候面臨這個困境,不如一開始就把這個可能性排除掉。所以資方可能會選一個在專業上忠於自己想法的candidate(這還好)、或一個還不到適婚年齡的女生(這就有點不公平了)、或者乾脆選一個男生(這就是歧視了)

 

或許有人會說,女性的人生主戰場本來就不是職場而是家庭,但這件事是誰決定的呢?不要跟我說是「天性」或是「本來就這樣」,什麼叫「本來」?西蒙波娃早在其著作《第二性》中就提出一個重要的觀點:女人並非生來就是女人,女人是被教育成女人的。

 

也就是說,我們今日所認為的那些「該女人做的事」,包括在日商中,女性員工必須替男性員工泡茶擦桌子,並不是天生的,天生指的是女人可以生小孩是因為女人有子宮男人沒有,這叫天生。這些泡茶擦桌子所謂女人該做的事,是社會傳統文化(即傳統父系社會的價值觀)要求女人做的事,這是後天,不是先天。

 

然而既然是文化,就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變的事,我也無意在此鼓吹女性運動(當然我是支持的,只是這不是這篇文章或這個部落格的重點),只是希望所有受薪階級的員工,扛起該為自己負的責,也就是你/妳的人生。

 

在人生這條路上,只有你/妳是自己的主人,妳的老公、你/妳的家人或師長當然不會害你/妳,他們絕對是出於愛意和善意,希望你/妳的人生走得順遂和愉快,但這個世界變化得太快太劇烈(不過100年前,中國的男人還要紮辮子、女人還要裹小腳;歐洲的男人要綁腿、女人要被鯨魚骨束腰;20年前還沒手機、查百科要翻書,現在人手一機,想知道什麼,Google一下就有了),父母的想法和觀念不見得有你快和正確,背負著別人的期待,過自己的人生,這樣對嗎?保險嗎?

 

路絕對是人走出來的,文學不見得不能吃飽,為老公犧牲不見得是幸福的保證。不管男性還是女性,人生走到後來都只剩自己,父母會老去、孩子會長大、另一半可能會離開你,你當然應該為家人付出,但一定要努力保有自己,保有自己的想法、保有自己的競爭力、保有自己謀生的工具和能力,你/妳幸福了,愛你/妳的人沒道理會不幸福,大家都幸福,這就是圓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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